【本報台北訊】農地盜採、廢棄物濫倒事件頻傳,卻因罰責過輕,屢遭批評。環境部長彭啓明昨表示,本周會將《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送至行政院審議,修正中重點包括將最高刑度從五年提高至七年,相關建設公司、股東等也會有連帶責任,確保廢棄物清理走向透明、可追蹤、可問責的新制度。
彭啓明表示,無論是美濃大峽谷、高雄馬頭山或是台南麻豆魚塭等營建廢棄物棄置案件,對這些破壞環境的事情一再發生,他相當痛心,環境部已於今年五月二十九日預告《廢棄物清理法》正草案,期望十一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審議。
彭啓明說,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將會加重刑責罰則,最高刑度從現行五年,提高至七年,得併科最高一千五百萬元罰金,同時追繳不法得利;若發生於農地、中央公告生態、資源利用環境敏感地區,將再加重刑責,包含不得緩刑等,以剝奪犯罪動機。
彭啓明表示,由於現在抓到的都是司機,未來會抓到棄置源頭,公司負責人、控制股東將負連帶責任,避免不法業者脫產卸責。至於統一再利用管理權責部分,現行分散於各部會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範,將整併由環境部統一窗口管理,確保制度的一致性。
至於全流向追蹤部分,彭啓明表示,將導入電子圍籬、GPS與數位管理平台,追蹤土方及事業廢棄物流向,避免中途脫管,環境部已要求地方政府針對歷來重大案件,包括勘查、檢測、裁罰到清除流程,逐一檢討漏洞與責任歸屬,並將成果納入後續制度修正與執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