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嚴陽
清人畢沅的《續資治通鑒‧宋紀》中,有這樣短短兩句關於宋朝社會福利機搆「安濟坊」的記載:(八月)辛未,「置安濟坊,養民之貧病者,仍令諸州縣並置」。從寥寥數語中可以知道,宋朝崇寧元年(一一○二)年八月,朝廷下令在地方上普遍設置社會救助機搆安濟坊,給民間貧困的病患提供幫助。
不過,安濟坊這樣的社會救助機構,初始出現的時間要更早一些。
根據相關記載,元祐四年(一○八九),大文豪蘇軾拜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擔任杭州知府)。上任伊始,恰逢大旱,憑借豐富的人生經驗,他敏銳地意識到,大旱之後必有大疫。為了籌措防疫資金,減少災民負擔,他兩次上疏朝廷,請求免除杭州賦稅和貢米。
由於宣仁太后的支持,蘇軾的請求被朝廷採納。一年後,杭州果真爆發了大規模的瘟疫,因為饑饉的疊加,更加劇了瘟疫的流行。於是,蘇軾一方面「遣吏挾醫,分房治病」,同時又募集社會資金,加上自己捐出的五十兩黃金,在杭州設立「病坊」,免費收治急重症患者。這病坊即名為「安濟坊」,又名「安樂坊」。
蘇軾創建的安濟坊,被後來的學者譽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間傳染病隔離醫院。當年在疫情的控制方面,也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三年醫逾千人」,不僅積累了大量的疾病治療經驗,並且收到了相當不錯的安定社會效果。
因此,十多年後宋徽宗登基,有意效法堯舜這樣的仁君,在社會救濟與慈善方面有更多作為時,安濟坊也就成了其中一個看似不錯的選項,除了改由政府接管之外,更在全國各地普遍設立。此外,與安濟坊一同啟動的,還有「居養院」(撫養鰥寡孤獨)和「漏澤園」(為城市貧民提供墓地)等機構。
宋徽宗在全國普設安濟坊這樣的社會福利機構,除了有心向堯舜等仁君看齊之外,無疑也有穩定社會與民心,讓趙氏江山永續的用心。因為百姓是「水」,帝王是「舟」,無論何人居於帝王之位,都不能無視社會底層的生存狀態,當江河之水暗流湧動甚至橫流時,水上之舟想要保持穩定將會十分困難。
所以可以看到,即便是在封建社會,只要身居高位的帝王還沒有昏庸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一般來說也會為老百姓的生計有所謀畫;差別僅在於,他們的目的歸根到底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為了百姓。
無論如何,從客觀效果來說,安濟坊的普遍設立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在崇寧元年詔令全國各地普遍設立安濟坊後,崇寧四年,又「令開封府,依外州法居養鰥寡孤獨,及置安濟坊」。至大觀四年(一一一○),朝廷更頒行了《安濟法》,從國家法律層面確認了安濟坊的存在,規定戶數達到千戶以上的城寨,都要設立安濟坊,而境內病臥無依之人,均可送入安濟坊收治。
然而不能不提的是,官僚主義與相關制度存在的問題。比如說,朝廷把安濟坊等機構的成效,列入考核地方官員的指標,並將收治人數與死亡率作為獎懲依據,導致弄虛作假等現象的大量滋生,一些健康之人居然被「收治」,醫術高明的醫生也因此不願意到安濟坊工作。
總而言之,設立安濟坊本是好事一件,最終卻走了樣,關鍵還是在於決策的嚴重缺失。然而,這樣救助貧困的社會福利保障,無疑還是值得肯定的;需要改進的,僅僅是決策的程序與方法,進而保證把好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