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茶時間,和一群朋友閒話家常,閒聊男朋友、生活趣事和工作,談到工作,大家不免對彼此的薪水好奇,小珍是一家安親班的行政老師,薪水一萬八千元。
圓圓是工業區一家鐵工廠的會計小姐,工作兩年,薪水兩萬元。兩個人怨嘆樣樣東西都漲價,只有薪水不漲價,老闆還不時透露目前的薪水,在花蓮已經算是不錯的待遇福利。
小珍談到面試新工作時,老闆問她一個月一萬八的薪水可不可以接受?小珍沒有立刻回答,可是面露難色,老闆毫不留情立刻接著說:「一個月一萬八千元,多的是人搶著做,你不做別人還等著面試。」小珍緩頰回答:「我可以考慮兩天再回覆嗎?」後來小珍找工作到處碰壁,最後還是接受這份工作。
圓圓在一家鐵工廠工作兩年,工作表現不錯,老闆頗為賞識,然而兩年來,圓圓加薪兩次,現在的薪水是兩萬元,跟其他員工相比之下,算是中上的薪水待遇。老闆幫圓圓加薪兩次,也跟著增加圓圓的工作量,老闆和圓圓洗腦,告訴圓圓特別幫她調薪,希望圓圓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表現要更好,工作要更認真,不要讓其他人說閒話。
小珍和圓圓開玩笑自嘲說:「他們的價值只有區區的兩萬元。」經濟學家巴菲特:「價格是別人給的,價值是自己給的。」員工的價格是老闆給的,價值是自己給的,但價值決定價格嗎?在自由經濟市場,價值和價格似乎不可以一視之。價值存在人的心中,價格是價值的具體表現。價值是給自己的評價,價格是別人給你的評價,但也並非絕對不變的法則或單向方程式的定理。
小珍老闆的一番話是有點刺耳,甚至不尊重面試的人,但自由經濟市場運作即是殘忍直接。你不做,別人願意做,願意做的人就決定價格。轉個彎思考,接受工作的人的價值是否和價格是相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