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健保資料庫的合理利用與個資保護,依111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衛福部應落實個人資料自主權,並讓當事人可請求停止使用。衛福部健保署宣布,即日起民眾可向健保署申請健保資料停止目的外利用。
對於立法院正在審查的《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其中有爭議的不得拒絕提供資料的「霸王條款」,健保署表示,過渡期不會實施,民眾只要申請就可以退出,沒有特別限制。
衛福部健保署長石崇良說,健保資料僅以提供促進學術研究及公共利益目的為限,採取相關5項規定,確保隱私。第一、學術研究使用健保資料庫,應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IRB)及主管機關審查,且單筆查閱限制不得超過20萬筆資料;其次,須在指定地點、獨立資料儲存及運算機台操作,不提供網路連線,避免資料外洩;第三、個人資料經去識別化處理;第四、稀少個案資料不開放使用;第五、僅可攜出統計結果,不得擅自攜出未經審查同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