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光電開發案爭議不斷,經濟部上月二十三日轉送寶樹、寶亞及寶隆等三家能源公司,申請於屏東縣內埔鄉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屏東老埤農場範圍內的光電開發案,但因基地地質調查、地質安全評估等爭議點未釐清,環境部為此退件,要求經濟部附上地下水補注區評估報告後,再送審查。
今年一月十六日環境部修正發布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其中,針對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的設置,除原有位於重要濕地者應實施環評外,增訂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國公有造林地等環境敏感區位,及在山坡地設置裝置容量二萬瓩以上,或面積十五公頃以上應實施環評。
環境部表示,今年環評認定標準修正之後才有光電開發案送環評審查,本次也是首次有光電開發案遭退件;待經濟部釐清爭點並補上相關評估報告後,後再送環境部審查。
政府近年大力推動光電開發,卻也導致光電案場爭議不斷,近期不僅高雄大樹區和山光電場遭控濫墾山林,七月初的丹娜絲颱風,更導致雲嘉南地區十四萬多片光電板吹飛、報廢的場景,令人怵目驚心,廢棄光電板甚至至今都還沒有清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