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弟子規‧入則孝篇》的「事雖小,勿擅為」,解釋起來就是:事情雖小,也不要擅自作主和私自行動。
為什麼呢?因為在一個家庭裡,上有父母或其他長輩在,他們年紀大,看得多、見識廣,經驗也多,各方面的歷練都比晚輩更為豐富。
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長輩經過歲月的淬鍊,受到種種不如意和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後,相信他們不但懂得記取教訓,思慮更為周密,對事情的看法和做事的方法也必定較為圓融。
身為子女,尤其是血氣方剛的年輕人,人生才剛起步,要學的東西太多。可能因為經驗不足、學養不夠,也較無法控制情緒,言語和處事態度易流於輕狂;但很多時候,只要露出不尊重的態度,往往就會先敗下陣來,還指望談成或做成什麼事呢?
以現代的語言來說,這句話可以解釋為:尊重前輩與有經驗的人。年輕人不要一聽到什麼,不經思考就立即反應,結果往往事倍功半;壞了事不說,還會連累許多人。
另一方面,雖然年輕人缺乏經驗,但他們有不同的看法和創意,也是好事;只是應理性地提出來討論,若長輩覺得這建議很好,不但事情可圓滿解決,才能也會被看見。千萬不要自以為是,不經溝通就擅自作主,只會讓人覺得你自大狂妄。
做壞了一件小事,其實跟壞了一件大事是一樣的。表示這個人不懂事、太衝動,不經同意或授權就擅自作主,是個不值得信任的人。若給人這種既定印象,到時後悔也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