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爆發女子足球隊隊員被迫抽血供教授兼教練執行研究計畫事件,球員遭受教練脅迫、綁架到學業權益、球員實際未拿到多少受試費用,這已不僅是研究倫理的疏失,更暴露校園權力濫用及官學包庇問題。
台師大女足隊員抽血是執行教授向國科會申請通過的一項研究計畫,全名為《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自二○二三年起針對二十五名女足球員進行生理、心理與運動傷害的系統性追蹤與分析。其中一項研究方法是女足隊員每年必須連續抽血十四天、期間每天抽血三次。
根據《人體研究法》規定,人體研究應尊重研究對象的自主權,確保研究進行的風險與利益相平衡,對研究對象侵害最小,並兼顧研究負擔與成果的公平分配,以保障研究對象的權益。
但依據台師大女足隊員陳述:「這項研究計畫充滿脅迫與謊言、未顧及受試者的安全與風險、程序嚴重瑕疵、資訊不透明,多處違反《人體研究法》的規定。」
首先,女足教練利用球隊教練師徒的權力關係,要求球員配合抽血受測,球員若有不從,就脅迫扣住畢業學分、退出球隊,剝奪了受試者的自主權。
而高頻率的連續十四天抽血、每天三次,每次抽血後還要進行高強度「折返跑」再繼續採血,對球員的生理也恐有受損。最可議的是,據稱執行抽血者並非具有醫事人員資格者,而是同校學長、不知名人士。而受試者的基本安全受到漠視。這項研究總經費高達二千多萬元,犧牲球員的檢測安全而省下的研究經費支出,究竟肥了誰的口袋?
女足隊員事先不知抽血目的,原以為是「體能生理檢測」,事後自己去查閱學術期刊才知是實驗,球員只是「研究實驗品」。另外,受測同意書簽得不完整,有些還是事後補簽,程序也有嚴重瑕疵。
更離譜的是,球員被抽血卻未拿到應得的受試者實驗費;教練則稱是「學校補助費用」、要求繳回,做為比賽的住宿與交通費用,實則變相剝削了受試者的權益。
這樣一樁嚴重的研究倫理缺失案件,球員去年十一月就向立法委員揭發,台師大也啟動調查,但時隔五個多月才公布調查結果,且處分避重就輕,讓球員不滿。日前學生再把此事公布在社群媒體,並由立委帶學生舉行記者會,引起社會關注,才進而讓教育部長、行政院長「震怒」,讓整個案件受到各部會及社會大眾重視,處理結果也翻轉。
台師大體育學門是台灣校園體育龍頭,涉及人體實驗的體育研究案件數達全台總數六成以上。是否涉及「包攬研究」,以及是否還有其他不當利用學生當「人體實驗白老鼠」的學術研究?相關部門豈能脫卸調查之責。
此事件涉學校與學生權力不對等的違法人體實驗與霸凌、謊言,審查機制失靈,如此離譜的案情,居然還要讓學生兩度舉行記者會控訴,甚至吹哨學生摘下保護的墨鏡控訴「該遮遮掩掩的不是我」,才有可能扭轉不公平的處理與處分。
整個事件中,台師大校方、教育部、國科會的角色,無論是事前審理或事後監督都涉及嚴重包庇與失職,更難辭其咎。期盼藉由此案能為學術界及相關部會敲響警鐘,讓學術研究恪遵學研倫理,並回歸教育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