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需要結合所有的資源,才能造福人群,但現在大半社福團體都是單獨行動居多。根據內政部社會司統計,登記有案的社團就超過六千五百個,但可惜的是整合力量不足,如果能聯合不同屬性和領域的團體,社會資源才能發揮最大空間,而政府單位應該扮演這樣的推手工作。
台灣地狹人稠卻擁有為數不少的公益團體,但是資源零散,而且素質參差不齊,希望政府能提供一個認證的機制,邀請專家學者評估,哪些績效和成果可以列入,成為公益團體的形象標籤,評鑑結果最好也能分等級,督促各個團體自我要求。除此之外,也可將評鑑成果成立一個平台,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在此找到需要的社會資源。
政府目前對於社會團體的公益活動,多半公開表揚,頒發獎狀、獎盃和獎金,立意雖好,但獲得肯定的僅是少數團體,對其他同樣默默貢獻心力的團體而言,十分可惜。依佛青會多年監獄弘法和校園教育的經驗看來,當民眾有需要時,常常不知該如何尋求外界援手,或是有哪些團體可以幫忙。公益團體的資源都是取之於社會,資源和金錢都是來自十方大眾的發心,從事公益活動時如果沒有聯合其他團體,就只能單打獨鬥,十分辛苦,如果能有政府的幫忙,建立一個資源整合的平台,相信對於能造福社會能有很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