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邊收錢找錢,一邊處理食材,這是早餐店、小吃攤的日常,然衛福部食藥署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昨起上路,要求從業人員調理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如稽查屬實,限期改正,若屆期仍不改正,將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食品組長劉芳銘表示,去年1月18日預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擴大規範對象,包括,食品製造業、所有相關業者,連同夜市、早餐店、小吃攤、外送員等均列入管理。此外,所有新進食品從業人員均需接受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
紅豆餅、雞蛋糕等小吃攤常是1人作業,業者雙手接觸紙鈔、硬幣之後,又接著處理食物,容易造成交叉汙染。為此《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明訂,從業人員在調理食品時,手部不得同時或接續接觸金錢。
此外,食品業者從製備菜餚,至儲存、供應, 有時間、溫度管理。運送食品物流車輛也在管理範圍,劉芳銘指出,若為冷凍或冷藏運輸車,業者應不定時抽測車廂體、容器內環境溫度,若為冷凍食品,溫度不得高於-20℃。
這項食安新制也將外送員納入管理。劉芳銘指出,過去外送食品規範,僅有指引,並無強制規定,日前1名外送員撿起掉在地上的食物,重新包裝後,再交給消費者,就無法可罰。為此,新制納管外送平台業者、外送員,在送餐過程需避免食品溫度劇烈變動,且完整包覆食品,避免遭受汙染。
為強化食品餐飲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新制要求所有新進食品從業人員,包括正職人員、工讀生、部分工時人員等,只要可能接觸食品,均需接受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
新制引發爭議 業者批苛政
針對食安新制上路,引發許多夜市攤商、早餐店不滿,業者痛批官員憑空想像政策,將成擾民的苛政。士林商圈促進協會理事長蘇文山表示,夜市很多攤商都是一人作業,很難抽身或再找人專門收錢,尤其罰款6萬元起跳到2億元,相當驚人,相關細節、配套等都沒出爐,想協助宣導也無從著手。
劉芳銘說明,該準則自去年1月18日預告,期間各食品業者公會溝通,且攤商業者只要不要直接碰觸消費者吃下肚食材,以夾子夾取或配戴手套均可,規定立意良善,可保護消費者、業者雙方,形成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