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福部健保署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薪資須達基本工資一點五至二倍,否則不予特約,引發診所經營者跳腳。健保署長石崇良昨天表示,修正原意是保障醫事人員薪資,且除該項目外,本次修法強化病人權益保障,要求健保特約機構不得無故拒診,避免出現「醫療人球」。
健保署祭出個別醫院總額制,醫界及病友團體擔憂產生醫療人球。石崇良說,特管辦法修法方向將明文要求特約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拒診,並設下醫院收取自費規範,屬健保給付範圍疾病及醫療項目,健保特約機構不得收取自費,未來即使部分負擔提高,醫院也不能以自費門診收治病人。
石崇良表示,本次修法「對民眾也有要求」,經醫師評估病況已達出院標準病人,若未出院者,健保將不予給付,病人醫療費用將轉為自費。
衛生福利部長邱泰源昨天對此表示,院方應與病人、家屬好好坐下來溝通,讓對方感到安心;會尊重各界與專家們意見,持續與各團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