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健保署日前開會討論《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修法,內容涉及醫事人員薪資未達一定水準,或是不公開薪資資料的醫療院所取消健保,以及業務量大的診所必須通過評鑑才可申請健保等。醫界反應炸鍋,直言「健保署太霸道」;民團則支持薪資保障政策,但應有更細緻處理方式。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劉林義說,健保特管法從2013年至今都沒有修正,因此針對5面向討論,並且徵詢外界意見,預計最快6月將草案提報衛福部,盡快落成相關保障讓修法上路。
5大面向包含公平締約、法規鬆綁、資訊對等、擇優保障、授權透明等。劉林義指出,本次修法討論有放寬也有加嚴管理,例如醫院可以部分科別停止健保特約,但是診所卻是整間一起停,本次放寬可以部分停約;放寬醫事人員支援,去長照機構支援不需要事先申請。
每月成本增6.3萬元 基層喊難
「擇優保障」部分引起較多爭議,為保障薪資,健保署擬採取醫院醫事人員的月投保金額不可低於最低工資的2倍,診所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1.5倍做為條件,否則將不續約健保。另外,針對健保申報量達1億點的診所,必須通過評鑑或醫療品質認證,才能申請健保特約。
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指出,現行醫事人員的職類多元,各地區物價水平不盡相同,針對工資保障應該有更細緻的作法。另外,辦理評鑑業務或醫療品質認證屬醫事司權責,若僅有健保法規修正,卻沒有搭配政策執行,擔憂未來難以落地。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洪世欣指出,「最低薪資2倍」約為5.7萬,還得加上年終、勞健保等支出,實際上院所要付出的可能是2.2倍。若以今年基本工資2萬8014元為例,恐怕1個月支出就高達近6萬3000元,恐難執行。
醫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長王宏育指出,不少診所都僅聘請一位藥師、護理師,公布平均薪資形同是直接公布薪水,可能造成鄰近醫療院所加錢搶人戲碼,實務上行不通。
形同公布薪資 恐釀搶人戲碼
另外,本次也討論,當病人病情穩定後,醫院卻未辦理出院或轉送其他機構,健保將不予給付或減少給付。吳奎彥說,病人有不合理延長住院的現象,健保現在也可以審查,條文有宣示性意義,也是保障醫院善盡評估後有法源依據,落實出院準備才是執行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