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我國新住民人數已突破60萬人,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就業服務法》,將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特定就業對象,往後新住民求職時,無論是否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都可免費參加職訓、領取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等。雇主若聘僱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新住民,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1萬元的僱用獎助。
勞動部原本訂有《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新住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協助,一旦新住民歸化取得國籍後,立刻排除適用,形同變相懲罰,為此新住民團體爭取鬆綁多時。
原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將廢止
考量我國新住民人數漸增,勞動部近日從善如流預告修正法規,將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的特定對象。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副組長王雅芬說,《新住民基本法》通過後,舉凡婚姻移民的陸配、外配,經濟融資移民的白領、轉為中階人力的資深藍領移工、新住民子女都屬於新住民範疇。
她進一步說明,考量婚姻移民的新住民,雖來台4到6年間可取得國籍,但在語言文字識讀能力、專業技能仍相對弱勢,因此無論是否已經取得國籍,這次都將因婚姻來台的新住民納入特定對象,適用勞動部的就業促進及協助措施,保障其就業權益。而原本的補助作業要點也將廢止。
目前就服法特定對象包括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等,可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並可領取職訓生活津貼,並提供就業諮詢、媒合工作機會、臨時工作津貼,也可運用求職交通補助金等。
職場平等 民團盼再加強
南洋台灣姊妹會祕書長陳雪慧說,姊妹會對新住民納為特定對象樂觀其成,但許多新住民學歷不乏大專、碩士畢業,在台灣卻無法找到與教育程度相當的職務與待遇,多從事美甲、餐飲等工作,可見新住民在就業市場的平等問題尚未突破,能力相對不被雇主信任與瞭解,盼勞動部能積極推動職場平等、多元文化敏感度等。
陳雪慧指出,現在有不少新住民擔任政府機關的通譯,但通譯的勞動權益保障尚未完備,且缺乏職涯發展性,無法為生。
她呼籲政府看見新住民的多語專才,建立國家級的通譯平台或機構,系統性培訓、媒合各國通譯人才,讓通譯人員的專業性獲得國家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