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修正草案,將三大貨運業、遊覽車、小客車及小貨車租賃業等所有營業車輛,全都免徵汽車燃料費及牌照稅。
立委認為,雖然已免徵三大貨運業及遊覽車業者下半年的汽燃費,但油價不斷上漲,使得「大眾運輸業者」生計更困難,免徵汽燃費及牌照稅,是為了不讓經濟發展最根本的交通運輸工具停滯。
可是,政府一年汽燃費收入有四百四十一億元,九成以上用於道路維護,三大貨運及遊覽車業者使用道路合情合理,如今修法免徵,那麼「大眾運輸業者」是否該放棄使用道路的權利?而且,自用車車主也油價上漲之苦,立委既然能苦營業車業者之苦,更應苦所有人民之苦,一律免徵。
因此,從這項草案不難看出,立委修正稅制不但缺乏社會公義,而且更有把制度當成政治利益分配工具之嫌。
季仲(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