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收押禁見近4個月,昨交保回家,在家門口跨火爐去霉運。圖/曾吉松
【本報台北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收賄、侵占政治獻金羈押禁見114天,檢方起訴後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柯否認犯罪還批檢察官押人取供,合議庭昨凌晨裁定柯3000萬元交保,柯9小時籌到錢辦保獲釋。
台北地檢署昨晚9時30分緊急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彭振聲部分,則不提抗告,彭以500萬元交保。
柯否認命令橘子潛逃
另4名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裁定4000萬元交保、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柯競總前財務長李文宗加保800萬元,最後以1000萬元交保,5人昨中午過後全部完成辦保。
台北地檢署指出,「收到裁定理由後依法提抗告」;不過,檢方未指名針對何人提抗告,為確保柯文哲不能以政治動員影響訴訟結果,因此針對柯文哲提抗告機率最高。
柯文哲在接押庭否認犯罪,控訴檢方指他與沈慶京闢室密談京華城是「典型臆測」,也否認寫便條紙命令祕書「橘子」許芷瑜潛逃出國,雖然3名蒞庭檢察官強烈建議柯繼續羈押,不過,合議庭仍在凌晨2時許裁定柯交保。
裁定書指出,柯文哲雖否認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罪,不過,柯涉犯10年以上重罪,收賄款項高達數千萬元,且使京華城公司圖得百億不法利益,依檢方所提撕碎字條等證據,柯有羈押事由。
補充裁定 為柯P夫妻解套
裁定書認為,檢察官雖指控柯的祕書許芷瑜逃亡,卻未指出許女涉案情節,裁定柯准予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即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若有違反情事,都可能構成再羈押理由。
法官列舉的證人有台中市政府前顧問蔡壁如、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基隆市長謝國樑等,由於柯妻陳佩琪及部分黨工仍有案在身,為免裁定生波、或影響柯與家人相處,法院稍晚補充裁定「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為「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再函文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被告,為柯與陳佩琪接觸與從事黨務解套。
依起訴資料,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弊案,不法所得9371萬元,檢方起訴柯文哲共11人,對柯求刑28年6月、建議褫奪公權10年,建議併科罰金5000萬元。
起訴書裡,指出柯文哲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卻沒有詳細寫下交付時間地點,也沒有從柯文哲那找到現金賄款,柯辯護律師主張沒證據,北檢面對質疑也直接反擊,「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證據就放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