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少子化下,大學生源逐年減少,也讓大學退學制度受到討論。根據監察院調查,全台約有148所大專校院仍實施退學制度,其中以學分數不及格,例如「雙二一(連續2個學期的總學分沒過半)」、「雙三一(連續2個學期的總學分沒過3分之1」作為退學條件的學校,總計114所。
學界直言,學業退學制度確實能對學生起警示作用,不過廢除的學校甚少,評估短期內大專校院還是不會取消。
即便學業退學制爭議時有所聞,但據統計,目前僅約30所大學廢除,頂尖大學中包括台師大、政大與陽明交大,其他多為私立大專校院。清大近期亦討論是否廢除,教務長巫勇賢指出,校內確實曾討論,但部分委員也認為二一制度多少能督促學生學習,或衡量自身是否適合就讀該領域,最終意見分歧,因此學校仍認為先保持現況為佳。
防學生熱中打工 最後嚇阻手段
但有國立大學教授形容,二一制是最後底線,歷年來看到不少學生熱中打工、不把課業當本業,形同占缺,浪費大學資源,也浪費金錢。
暨南大學校長武東星也談到,過去遇過學生家境無虞,家裡不要他做什麼,「但他就是要一張學生證、一個學生身分」。再者,也有學生上大學後熱中其他事務,綜觀以上,保留二一等退學制度確實能起警示作用,對學生而言也是最後一道嚇阻手段,因此評估大專校院短期內還是不會全面廢除該制度,「有個警惕還是比較好」。
陽明交通大學則是少數廢除學業退學制的頂大,教務長陳永昇談到,當年設有二一退學制時,曾看過學生已一學期2分之1學分不及格,即將進入下學期時,面臨是否休學的煎熬,一方面憂心恐半數學分不及格,另一方面則認為若休學,有把握通過的課程學分也拿不到,爾後廢除學業退學規定,學生則能免除上述煎熬。
學業好壞難究責 恐違背教育精神
陳永昇也說,當年學生訴求自我管理,爭取廢止學業退學制,學校也同意,學生於畢業年限內修完學分即可,近年也陸續解禁學期最高與最低學分等限制,放手讓學生自主規畫。
對此,東海大學外文系講座教授何萬順表示,大學的教與學是一體兩面,且每門課程難易度有所不同、教師給分標準不一樣,所以學生學業表現好壞,很難完全歸責於學生,但學業退學制度是全數向學生咎責,恐違背教育精神。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則認為,現在部分私立大專校院還有生源不足的問題,巴不得學生不要走,因此學業退學制多半是國立大學在使用,但近年學權抬頭,學業退學制也從過去的單二一制,到近年放寬為雙二一,甚至三二,趨向愈來愈寬鬆。他認為,大學已設有修業年限,沒必要再將成績表現視為另一道門檻將學生退學,「成績有沒有過,坦白說不構成學生離開學校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