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檢署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准,綠營議員指市長蔣萬安應要求京華城停工。台北市長蔣萬安昨說,都發局如果收到相關法院扣押的公文,市府明天就會由都發局發函法院,跟法院確認是否要停工,會依法院意見辦理。
北檢認定京華城案有共同違法圖利行為,而獲有建築容積獎勵率20%的不法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估算不法利益達111億餘元,向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日前獲法院裁定准予扣押。
副市長李四川說,都發局建管處發文後,依過去往例,法院可能會有兩種答覆,一種是可繼續施工,另一種是認為已經扣押,主管機關就會要求停工,如果法院認為應該停工,未來就可避免國賠的問題。
李四川說,不過建管處不給施工勘驗,不等於就是停工,依程序,建案施工每個樓層都必須要報施工勘驗,如果京華城案不勘驗先行施工,就會被罰款,但後來仍可以有補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