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憲法法庭二十日判死刑有條件合憲,藍營群情激憤,認為宣判結果就是「實質廢死」。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賴清德總統提名多位主張廢死的大法官人選,應該明確表態。至於是否要求國民黨立委拒審大法官人事案,朱說,大法官若為意識形態的守護者,「國會一定不會讓他過關」。
朝野針對國會改革法案,一路從議場戰到憲法法庭。為避免大法官輕易推翻立院的立法,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再提《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大法官判決門檻,從原先的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改成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翁曉玲指出,該案原先沒被列為國民黨立院黨團本會期的優先法案,翁曉玲在十九日向黨團成員提議,最後獲支持成為優先法案,並獲得二十二位國民黨立委連署,預計二十七日院會闖關付委。
憲法法庭判刑法死刑規定合憲,卻從科處到執行死刑一路設下「八道關卡」,表面上我國仍保有死刑制度,但實務上「難以判死」。大法官朱富美則指,「一致決」是極端要求,無論修憲、憲法法庭宣告彈劾總統、副總統或政黨違憲解散的判決都未要求一致決,司法審判涉及重要價值判斷,不應要求專業法官一致同意。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認為,如社會上對釋憲結果不滿意,只能進行修憲的程序,但門檻極高。他指出,憲法法庭本質上沒真正面對死刑問題,而是把問題丟給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