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病人送來急診不急救?除了急重症患者送來急診外,急診室仍不時有末期病人,他們可能即將結束生命,但是在生命最後階段,家屬手足無措下,還是會把病人送到急診,希望可以解緩病人不適。急診醫學會因此推出第一版〈急診安寧緩和醫療指引〉,希望翻轉急救概念,提供病人適切服務。
台灣急診醫學會急診高齡暨安寧照護小組召集人、奇美醫院整合醫療中心主任黃建程表示,我國安寧緩和概念愈來愈普及,以前民眾多認為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DNR)是不孝,但現在家屬慢慢了解,急救不一定是對病人最好選擇。
〈急診安寧緩和醫療指引〉提供一些判斷標準,讓醫師評估是否可以合適走安寧治療。例如,醫師以「驚訝問題法」詢問自己,「你覺得這個病人,半年內若死亡是否會意外?」又或是詢問家屬患者狀態,如病人平常生活可否自理。若是綜合考量下,病人可能無法存活超過半年,會跟家屬溝通,看是否簽訂DNR,若有的簽署也會評估是否執行。個案執行安寧的舒緩醫療服務,並非一定要在安寧病房,或是急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