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綜合報導】環境部昨對農業部提出的「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進行第2次審查,並就適用條件及計算方式進行討論,主要問題集中在專案活動的申請期限,及林產品留存係數的計算方法上,專案小組將進行第3次審查。
草案提議,專案活動需在起始前或起始後的6年內申請註冊。期間內已實施的措施須舉證實施前的基線情境,才能納入碳匯計算。部分委員擔心業者利用漏洞,先砍樹再於6年後重新種樹,從而獲得碳匯收益,引發「偷吃步」風險。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指出,對於森林經營碳匯專案的適用條件、計算及監測,委員們提出許多寶貴意見。最終決議請農業部再召開專家會議,釐清收穫林產品留存係數計算方式,明確後提交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