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魏王曹丕抵達譙縣(安徽省亳州市,曹丕故鄉),在東郊盛大賞賜六軍,並宴請父老,設置雜耍、樂隊,以及各種節目助興,官員和人民都來向曹丕祝賀,從早到晚,聯歡而散。
孫盛曰:「子女為父母守三年之喪,上自天子,下到平民,一律遵從,即令是三代(夏商周)王朝的末期,戰國時代七雄(韓、趙、燕、魏、齊、楚、秦)的亂世,也沒有人敢在父母剛死了之後十天半月,「反哭」(送葬後回祭廟再作最後一次哀哭)之日的當天,就脫掉喪服、丟掉喪杖!
到了劉恒(西漢王朝五任帝),變更古代制度,人道和綱紀,全部敗壞;道德本來已比當年低落,風俗本來已比古代頹廢,曹丕既然繼承兩漢王朝制度,接受兩漢王朝禮儀,處於沉重的哀痛之中,卻設宴享樂。
身為繼承大業的第一代,即行墜毀王化的基礎。等到接受東漢王朝皇帝的禪讓,更公開收納東漢王朝皇帝的兩個女兒。所以我們就知道王朝不會太久,政權一定短促。」
孫盛的評論,跟辛憲英女士的評論一樣,都是事後聖人。曹丕既繼承兩漢王朝制度,劉恒制訂而又被後人遵守的制度,難道不是兩漢王朝制度,而是唐王朝制度?從曹丕不守三年之喪,便可看出王朝不久,政權短促;那麼,從劉恒不守三年之喪,又看出什麼?
我們不贊成曹丕在老爹死後,不過半年,便大肆荒唐;但也不贊成任何扭曲的對歷史事件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