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立法會大會二十二日就《二○二四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進行首讀,草案建議修訂多條條例,刪去過時及已不適應香港憲制地位的條文字眼,包括「女皇陛下政府」、「總督」等。
港媒大公文匯網評論指出,直到香港主權「回歸」近二十七年後,市民才赫然發現多項法例還帶有「強烈殖民色彩」的字眼,是一次姍姍來遲的修訂,超乎香港市民與英國人的意料。
根據草案,「女皇陛下政府」、「總督」、「維多利亞」、「立法局」等與英國管治香港相關的法律字眼均會廢除,例如《郵政署條例》(第九十八章),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廢除「英國郵政署署長」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