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杜絕幼兒不當管教案件,新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相關條文去年3月上路,但「看不慣、就檢舉」的狀況,導致投訴案件不斷,教保服務人員為求自保,則出現消極教保趨勢。教育部如今擬修法,在相關草案中新增多項規定,包含匿名不受理,杜絕浮濫檢舉,也鼓勵教保服務人員積極教保,增訂採取必要強制措施的不罰規定。
新版幼照法及相關子法上路1年來,投訴案件暴增,不少教保服務人員擔心踩底線,乾脆不要教育或制止幼兒危險行為,「躺平就好」,師資也開始流失。
教育部為此規畫修法,包括新增匿名者不受理,但檢舉內容包括行為人及具體違法行為者,仍會受理。另外,各縣市通報案量大,認定委員負擔吃重,原僅得設置1個審查小組,新增為2個,以加速案件調查處理。
不罰條款 灰色空間多
至於不罰條款,全教總幼委會主委楊逸飛認為,管教措施是否適當由誰來認定,灰色空間太多,仍會讓第一線教保服務人員有疑慮。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為使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檢舉、調查程序等規定更周延,規畫本辦法修正作業並擬具修正草案,刻正徵詢各界意見,預計10月底前完成。
幼教團體正面看待修正幼照法,但是也提出許多疑慮。幼教總會前總會長廖文秀表示,該法不只讓許多人不敢進幼教業,也嚇跑很多好老師。這次教育部修正法規,是有聽到基層教保服務人員的心聲,但法規基本精神對老師還是存在很大的壓力。
實名檢舉 配套措施不足
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表示,全國有將近6萬多名教保服務人員,1年到底有多少人次不當管教,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對兢兢業業的老師不公平,教育部應公開統計資訊,每年多少教保服務人員不當管教案件,不該任由少數案件持續發酵放大,讓大眾誤以為是常態。
有幼兒園老闆不想給教師資遣費,所以投訴自家教保服務人員。台北市教保人員協會祕書長陳亮吟表示,本次新增實名檢舉制,但內容具體須受理,像這種狀況匿名,但又有捏造具體說明的案件,又該如何防堵?教保服務人員如果遇到怎麼自保?如果真的發現是誣告,那行為人又該負何種責任?整體配套措施根本不足。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需要真實姓名檢舉才能被受理,這樣會不會因擔心實名通報被查而不敢檢舉,此外,教保服務人員審查過程中,會有暫時停聘停職時間,這個時候現場的幼兒誰來照顧,需要有周全的人力配套,以免影響幼兒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