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羅品善
星雲大師曾說過:「有能力的人,處處給人方便;無能力的人,處處給人為難。」
對於自己的身後事,我預作規畫,避免家人為難,是我能力所及之事。我在成年後就選擇簽署捐贈大體,為保有完整的身軀供給後人解剖研究,自己無不時時保持自我健康;成家立業後,我開始自書遺囑。撰寫遺囑的同時,可以整理自己的動產與不動產,也讓家人了解我分配遺產的用意及遺囑放置處,更在兒女出生等重大事件發生時修改遺囑,在《病人自主權利法》實施前,早已告知家人自己對於醫療照護的意願,而在該法實施後,就跟著家人一起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我深愛我的家人,與家人間並不忌諱談論死亡,家人也知道我非杞人憂天,而是未雨綢繆。我無法預知自己的死亡,但我將人生的最後一哩路預做準備後,就能自在地生活在人間,在我離世時,家人會難過但至少不會慌亂不知所措,更不會為了爭產而產生嫌隙。而且在我跟家人一起預做這些安排時,我發現家人間更能感受到我的愛,情感愈發密切,這也是我在實踐星雲大師所言:「安排自己能獲得快樂,充實自己能獲得知識,掌握自己能獲得平安,創造自己能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