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台事件再度引起軒然大波,對於日文的「遺憾」乙詞,各有看法不盡相同。
猶記當時的駐日代表許世楷先生曾說,「遺憾」乙詞已有「道歉」之意,這是外交界常見的慣例。
許代表的話是可信的。
但是,國人的疑慮也不無道理。就中文的感覺而言,遺憾似乎難與道歉畫上等號。
就日文「遺憾」的用法,存在二種意思。一是解釋乙方行動表達道歉之意;另一是對對方行動表達責怪的情緒。
對蠻橫撞沉我漁船表示「遺憾」,是為自己的行為道歉;對我二次行動逼近釣魚台欲強行登陸的行為日方表示「遺憾」,則有責怪之意。
日文常有曖昧、模糊不清的地方。「遺憾」正表現出日文的特性之一。
日文「道歉」的用語有幾種,「遺憾」應是最輕微的。其次是「申←梛掑」(moshiwakenai)大意是對不起對方,無可辯解之處。又「詫梌渀」(wabiru)是給對方增添麻煩感到對不起,乞求原諒。一般而言使用「詫梌渀」這個動詞已是非常正式的道歉了。
至於「謝罪」,是對於所犯罪行或過錯道歉之意。
一般情況下,很少用到這個詞,因為這通常是用在犯了非常嚴重的錯誤行為時,換句話說,如果對方要求賠償或什麼的,不但不能推拖拉,甚至於自己應先有所表示,而不是光是口頭道歉就了事。
日本不是「典型」欺善怕惡的國家,站得住「理」時,務必據理力爭,日本(人)知道理虧時,態度不會那麼強硬。因為畢竟日本還是個講理的地方。
反過來說,有理而不力爭,或者打落牙齒和血吞的容忍行為,不但不會搏得日本人的同情,反而惹來他們的瞧不起。
因為他們尊敬有力的敵人,而瞧不起軟弱的同胞,英雄主義在日本,比在台灣明顯。
「說到做到」也是一項衡量人價值的標準之一。這次我漁船被撞沉,大可據理力爭,討回公道,但也不宜擴大,或說些情緒話,諸如「不惜一戰」之類的。
「言出必行」是很重要的,只是言而不行,以後話就沒有力量了,所以外交上「言」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作者為興國管理學院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