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2021年核定各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圖應在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公告,截至目前,全台僅3縣市提出國土功能分區圖,且不少地區對於國土計畫內容有質疑。民進黨立委吳琪銘昨在質詢時主張國土功能分區圖延後2年再實施;內政部長林右昌答詢表示,地方各種聲音都有聽到,尊重委員意見,但會依法定期程往前走。
《國土計畫法》在2020年4月17日三讀通過、21日公布施行後,2021年4月30日內政部核定各縣市國土計畫,並公告實施;依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應在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即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現行區域計畫法將停止適用。
據了解,行政院、立法院與內政部近期開會達成初步共識,《國土計畫法》上路期程將二度延後,只待朝野溝通。民進黨立院黨團資深人士表示,全案尚未訂定延後期程,仍待朝野達成共識,但「此案恐怕不延也不行」。
林右昌回應,內政部會依法定期程、計畫程序、配套子法等既定行程往前走,目前沒有延後施行計畫,但尊重委員提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