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回收廢車 有違憲之虞

涂晉誠(台北市/研究生) |2008.06.26
466觀看次
字級

報載環保署擬實施強制回收廢汽機車政策,民眾必須先把車子交給與環保署簽約的回收商報廢,才可以註銷車牌,民眾如果想保留車子或透過環保署以外的系統處理廢車,不得註銷車牌,亦即牌照稅得照繳。

由於目前汽機車回收率只有四成,環保署為了提高回收率,及治安考量,以強制的方法強迫民眾報廢老車,雖然對環保、治安可能有幫助,但卻會侵犯人民財產權益。

因為,保障人民財產權為憲法所規範,環保署此舉僅是為了執法方便,卻犧牲人民權益,如此便宜行事的政策,有違憲法之虞;而且,車輛回收僅能與環保署簽約的廠商辦理,有違公平原則,更有壟斷與圖利之嫌。

政策不能便宜行事,否則不僅達不到目標,還會侵害人民權益,環保署應再評估。

涂晉誠(台北市/研究生)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