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總統當選人賴清德任行政院長時,力推「準公共幼兒園」,把私立幼兒園納入補助範圍,然而準公幼推出六年來,頻傳負面新聞,包括不當管教、違反師生比、學費超收等,甚至還有園所一犯再犯,卻因有限期改善,仍被列為準公幼。
今年八月準公幼將全面重新申請,全教總表示,統計六都準公幼違規達三分之一,呼籲新的簽約辦法應提高門檻、嚴格監督,包括三年內無裁罰紀錄才能加入、不得拒收弱勢幼兒、限期兩次未改善即解約、合約期間若違法三年不得再申請、違反相關法規應返還設施設備補助費用等。
準公幼政策推出六年,每三年為一期,今年八月將邁入第三期。全教總幼委會副主委陳韻如表示,依照兒福聯盟統計,六都每三間準公幼,就有一間有違規事件,政府無論是在申請門檻、監督方面都很寬鬆。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準公幼參與辦法過於寬鬆、容易申請,導致本來就品質不佳招生困難的幼兒園,得以透過領取政府補助繼續生存,最後就是劣幣驅逐良幣,危害優質的私立幼兒園。
全教總幼委會副主委楊麓潔表示,現行法令第十九條未落實薪資機制,有限期改善三次的空間,更無任何準公幼裁罰機制。
侯俊良表示,政府當初信誓旦旦要提供平價優質的幼兒教育,但現在準公違規率高,政府不該衝量,而該提高門檻、嚴格監督,提供真正優質的幼兒教育品質。
教育部表示,現正研修準公共機制第三期程相關合作要件,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依據各地方政府執行情形,滾動調整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