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竹縣首次舉辦中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有家長爆料,僅兩、三人達到教育部規定的錄取門檻,但承辦的局處卻擅自將錄取門檻降低,讓錄取人數爆增。
教育部對資優生的界定與鑑定流程,有嚴格的規定,地方政府不能隨便調降,新竹縣教育處將規定的PR值九七錄取門檻降為九○,雖然解釋為這次鑑定的不是「教育部規定的那種高門檻資優班」,而是依縣府往年自行辦理的「資優教育方案」,但資優生怎麼會出現「教育部級」與「縣政府級」?
我服務的學校也設有資優班,因此對鑑定略知一二,真正的資優生不但鑑定的錄取門檻要達PR值九七,而且還要經鑑定人員隨班觀察,確認當事者符合資優生的行為特質,並獲得家長同意後,才可以到資優班上課,縣府級的資優生認定是否也如此做?
此外,新竹縣政府的作法恐怕會產生後遺症。首先,若新竹縣的降低資優門檻作法過關,其他縣市可能群起效尤,而且標準不一,而出現資優「一國多制」現象;其次,若地方政府可自辦「資優教育方案」,那各級學校也可不理會縣市政府的規定,自辦學校認可的「資優教育計畫」,那豈不資優充斥?
因此,建議教育部應作出處置,不能坐視地方政府自辦資優方案,否則,不但日後將無法約束各縣市教育處與各級學校,而且會出現資優亂象,反使真正的資優生受害。
异秈(台北市/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