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教師更多心理支持,教育部修訂相關辦法,今年起將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教師諮商輔導的經費由新台幣650萬元提高至6000萬元,並將教保服務人員納入適用對象。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為給予更多教師支持,教育部修訂相關辦法,今年起將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教師諮商輔導,從113年度起將從現行的補助總金額650萬元提高至6000萬元,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共同支應經費,並納入學前教保人員。
國教署說明,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於109年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要點」,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內正式教師人員總數,規劃補助額度及級距,核予補助經費,以促進與維護教師心理健康。
各地方政府自109年度配合教師法修法後,均積極針對各該轄所屬主管高中以下學校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以及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與學校校長,訂定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辦法及實施計畫,提供多樣化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
教育部也設有「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提供專業及保密的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藉由個別諮商輔導、團體諮商輔導、專業諮詢及心理危機介入等服務,協助教師減低並排除心理或情緒困擾,以完善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
另外,行政院也核定教育部「提升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品質計畫」,預計113學年至116學年增補1600名專任特教助理員;配合增編預算,113年高中以下學校至幼兒園的助理員1年預算達10.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