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偕同交通部管制噪音車,114年1月1日將列為檢驗項目,車主改裝未認證且不符合噪音標準,最高罰5400元。圖/記者吳亭頤拍攝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環境部偕同交通部管制噪音車,明年起機車排氣管改裝要有噪音檢測認證,新法規上路會有一年緩衝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地方環保局免費協助既有改裝機車辦理檢測,114年1月1日將列為檢驗項目,車主改裝未認證且不符合噪音標準,最高罰5400元。
環境部今天舉辦「抓吵登記雙管齊下-排氣管認證與變更登記」記者會;環境部增訂「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其推動機車排氣管消音系統認證制度,法規上路後有1年緩衝期,114年起正式列為檢驗項目。
另,交通部配合環境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情形,應由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114年上路後,車主使用未認證排氣管依道交條例罰900至1800元,而改管檢測不合噪音標準,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至3600元罰鍰,加總最高罰5400元。
大氣環境司司長張順欽表示,自110年起推動實施聲音照相,稽查件數達9254件,其中6都占比較高,又以雙北較嚴重,過去噪音產生為源頭改裝問題,及駕駛不當操駕等;此次推動排氣管認證制度是「抓吵不抓改」,要求車主改裝要登記。
張順欽提到,未來新制度推行後,排氣管設備變更須經合法業者辦理,並繳驗改(加)裝設備之統一發票,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且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
為協助現有已改裝排氣管車輛的車主辦理噪音檢測作業,張順欽指出,有規畫一年之緩衝配套措施,自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地方環保局免費協助既有改裝機車辦理檢測,如順利完成噪音檢測認證合格之車輛,後續取得合格編號後,即可前往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但變更登記會收200元費用。
張順欽強調,114年起民眾若不是使用認證的排氣管改裝,須自行委託實驗室檢測,目前全台共有6間噪音實驗室可協助;現行管制以機車優先,未來視情況評估是否擴大至其他車種。
有媒體詢問,目前地方政府看到改管是依噪音處罰條例開罰,明年若開放車主合法登記,是否依然會被罰?環境部表示,不會,會協調地方,以中央配套措施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