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隨著國民年金保險(國保)將於10月屆滿上路15年,《國民年金法》第7條第3款的「落日條款」也將退場,代表10月起,領取勞保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無論幾歲都不能再參加國保。但若勞保、國保年資合併達15年,則可同時享有國保、勞保雙年金保障。
未來領國保年金 按B式發給
國民年金保險自2008年10月1日開辦,至今年10月屆滿15年,提供被保險人生育、老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身故及其遺屬基本經濟生活保障,已嘉惠國保被保險人及其家庭累計達240萬9000餘人。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烏惟揚指出,隨著國保實施屆滿15年,國保第7條第3款規定也將退場。
烏惟揚說,10月起,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就不能參加國保,先前累積的國保年資,未來在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時,只能按「月投保金額×國保年資×1.3%」的B式發給。
活到老領到老 還可抗通膨
烏惟揚說,因《勞保條例》及《國民年金法》訂有年資併計的規定,若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者,可於年滿65歲時,合併國保年資後滿15年,就可以依各保險年資,領取國保、勞保雙份的老年年金給付,享用雙年金保障。
勞保局舉例,王女士10月滿65歲,勞保年資7年,平均月投保薪資1.7萬元,國保年資12年,勞保、國保年資併計15年,就可分別請領國保、勞保老年年金。
前例經計算,王女士勞保老年年金每月可領3922元(1萬7000元×7年×0.775%+3000元),再加上國保老年年金B式每月3083元(1萬9761元×12年×1.3%),經計算雙年金每月共可領7005元。
烏惟揚說,王女士領的勞保老年年金,大概2年7個月就會超過她選擇一次請領的給付金額,可抗通膨、活到老領到老,對老年生活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