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AI技術盛行,可以輕易以深偽技術模擬人像與聲音。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防人工智慧AI技術變造影響選舉,立法院5月通過修法,散布、播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候選人、被罷免人、罷免案提議人領銜人本人的深度偽造聲音、影像等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昨天預告擬參選人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申請鑑識深度偽造聲音影像辦法草案,發布後,可向警察機關申請鑑識。
根據草案,在選舉公告發布後、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到投票日前一日,擬參選人、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如果知道自己被深度偽造聲音、影像,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刊播,得填具申請書表,並繳納費用,向警察機關申請鑑識。
這項草案指出,深度偽造聲音、影像鑑識需具備相當檢測技術及工具,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掌理數位鑑識工作,由警政署刑事局統一辦理。中選舉會訂9月12日、11月7日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立委選舉公告,本案宜於選舉公告發布日前,完成發布事宜。
內政部公民參政科表示,這項辦法是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法訂定,內容是由警政署規畫,現在只是預告階段,尚未發布施行,確切發布日期,待主責機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