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應,依照私校退場條例,無賦予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的空間。圖/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明道大學教職員工與自救會今北上召開記者會,稱已有上市櫃公司欲捐資3.36億,盼教育部網開一面讓學校自救。但教育部回應,依照私校退場條例,無賦予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的空間。
教育部表示,明道大學因財務顯著惡化,於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受本部列為專輔學校,多次督促該校應積極補足財務缺口,該校始終未有改善,退場條例施行後經本部依退場條例再給予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止。
教育部說,該校董事會與部分教師均於專輔期間多次出示已獲得多間企業公司之捐資承諾書或合作意向書,表示將補足財務缺口,迄至改善期屆滿仍無資金挹注,依退場條例規定於6月15日函令學校於112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112學年度結束時停辦,且條例並無賦予應停辦退場學校恢復辦學之空間。
教育部表示,大學辦學除需有校地、校舍、設備、師資外,更需有穩定資金持續挹注。以大學連續招生4年為例,至少也需正常維運8年以上,才能讓所招收的學生如期畢業,亦即學校營運除補足短期財務缺口,還需能長期維持校務營運,才能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和高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