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0.2萬元 明年5月報稅適用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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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可望調高至20.2萬元,突破20萬元,較去年19.6萬元增加6000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圖/潘俊宏

【本報台北訊】主計總處今(18)日公布2022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3.7萬元,據此初步估算,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可望調高至20.2萬元,突破20萬元,較去年19.6萬元增加6000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多口之家可望受惠。

若以四口之家試算,其餘條件不變下,明年報稅可多扣2.4萬元,以稅率5%計算,可望省稅1200元;若以12%稅率計算,則四口之家可省稅2880元。

由於基本生活費是算「人頭」,扶養親屬愈多的多口之家,可多減的基本生活費就愈多,原則上明年報稅時可望享受到的減稅利益就愈多。

但如果是單身小資族且無扶養親屬的話,原本可享有的免稅額9.2萬、標準扣除額12.4萬元合計,就已超過基本生活費,因此無法再從綜合所得額中多扣,較不是調高基本生活費的主要受惠族群。

圖/中央社

基本生活費是由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來訂定,財政部表示,預計今年底會正式公告,屆時受惠戶數及實際減稅利益才會出爐,不過若根據過往經驗,受惠戶數將達200萬戶以上。

納保法自2017年上路後,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財政部每年公告的基本生活費,從2017年每人16.6萬元、2018年每人17.1萬元、2019年每人17.5萬元、2020年每人18.2萬元、2021年每人19.2萬元、2022年每人19.6萬元,年年調高。

依據納保法規定,為了保障民眾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若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則兩者差額,還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

依規定,納入與基本生活費總額比較基準的包括: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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