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表示,攸關全國300萬學生與幼童權益的學生團體保險費,經審議會討論後,決議112學年度維持每人新台幣525元。圖/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教育部今天表示,攸關全國300萬學生與幼童權益的學生團體保險費,經審議會討論後,決議112學年度維持每人新台幣525元,由國泰人壽依「原契約條款及單價」後續擴充方式辦理行政事務費採購案。
教育部說明,有關112學年度學生個人保險費,於6月份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審議會」。會中針對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及事務費等項目逐一審議,並委託專業機構實施評估,審酌保險費收支平衡及遞延理賠之規定等因素。
審議會決議,考量疫情與對社會經濟的影響,112學年度學生個人保險費仍維持每人525元。如果未來保險費不足因應理賠時,仍由教育部依法編列預算支應。11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的行政事務費採購案,原承攬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依契約條款規定,以「原契約條款及單價」後續擴充方式辦理。
國教署表示,感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106至112學年度已連續7年持續承接學生團體保險的服務,提供所有學子更完善的照護;另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台灣銀行採購部於112學年度繼續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承保作業,使學生保險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