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業者未能說明個資取得來源,也無法舉證取得個資過程已獲當事人同意,就算違反個資法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罰鍰。圖為示意圖。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北市教育局表示,適逢補習班招生旺季,民眾常反映為何業者會取得自己的個資。教育局指出, 補教業者應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這2年開罰金額已超過新台幣100萬元。
北市教育局以新聞稿表示,每年皆會針對校內人員宣導個人資料處理注意事項,定期稽核校內個人資料處理相關作業外,也告誡北市補教業者,採取多元方式的招生行為,皆不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經查核發現違法情事將嚴懲不貸。
教育局表示,民眾若接到補習班撥打電話招生,可記錄通話日期與時間、班名、地址及通話內容,必要時得可錄音,並與補習班約定試聽時間、聯絡方式、試聽地點等,並將上述資料提供教育局,教育局將依個資法第20條規定,協助向補教業者查詢其遭蒐集個資,必要時將依相關事證派員前往補習班稽查。
教育局說:「如果業者未能說明個資取得來源,也無法舉證取得個資過程已獲當事人同意,就算違反個資法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裁處罰鍰。」
教育局說表示,今年截至7月10日,教育局依個資法裁罰補習班之案件共計12件;去年裁罰案件計有9件,2年度的罰鍰總額已逾100萬元。
教育局指出, 補教業者應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這2年開罰金額已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圖/取自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