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上路首日,門診一般藥品部分負擔,基層診所、地區醫院維持100元以下免收,其餘收20%,上限200元。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藥費100元以下收10元,其餘按20%收取,上限300元。慢箋部分負擔,基層診所3次調劑免收,地區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慢箋首次調劑比照一般箋,第2次以後免收。急診部分負擔,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不變150元,區域醫院調整為400元,醫學中心調整為750元。圖/曾吉松
【本報台北訊】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月1日上路,調整門診藥品、急診部分負擔費用,以落實分級醫療,新制上路第一天, 健保署長石崇良前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及馬偕醫院視察,了解民眾就醫流程及感受,但民眾多抱怨不清楚新制,「感覺領藥變貴了」,並認為政府沒有多加宣傳。健保署表示,因應新制上路,各區業務組派員協同院所宣導,強化民眾諮詢管道。
健保署指出,新制上路前,今年5月初曾進行網路民調,結果顯示,66.1%民眾知道健保署推動「調整健保部分負擔」,交叉分析顯示,年齡愈高者知曉度愈高,60歲以上民眾知曉度達77%。調查結果也顯示,70.7%民眾支持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68.9%民眾支持調整「急診」部分負擔。
7月1日新制上路,初期仍有部分民眾可能在就醫時,才知道收費調整,為讓民眾更快熟悉了解新制措施。石崇良指示,全力加強各式大眾傳媒讓民眾了解,健保署各區業務組也透過在地化通路宣導,並積極協同各級醫療院所,於民眾就醫時,即刻提供相關資訊。
民眾目前就醫依新制收費,健保署提醒5項攸關民眾權益的重要內容:
1. 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上限調高,最多收取300元,較原先增加100元。
2. 醫院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要收取藥品部分負擔,金額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費,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基層診所則維持過去作法免收。
3. 中低收入者及身心障礙者,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不調整,維持過去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
4. 民眾到大型醫院急診,會依醫院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為750元(增加200至300元)、區域醫院調為400元(增加1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過去不變,收取150元;中低收入者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5. 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權益均不受影響,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無職榮民及遺眷、3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均不受新制影響。
健保署指出,更多部分負擔相關資訊,民眾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部分負擔」專區,或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