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擺脫台灣是「行人地獄」的惡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昨天上路,提高未停讓行人罰則;北市則推動「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2.0」,目標5年完成34條主、次要幹道人行道機車停放區塗銷,昨起在行政院周邊加強取締違規行駛人行道。此外,台中市警察局長室粉專宣導,「行人闖紅燈,駕駛仍應停讓」,引發反彈。交通部表示,各自違規就各自依規定處罰,如有特殊情況由執法單位認定。
台北市停管處昨在交通會報指出,機退2.0包含重新調整路邊車格配置,塗銷人行道機車停放區、部分汽車格改為機車格或共用車格,也挖設機車彎,已規畫行政院周邊等五大路段,目標是2027年在34條主次要幹道實施。停管處長李昆振說明,機退後保留7成停車格位,滿足居民需求。
配合未停讓行人加重罰則昨上路,民眾認為,現行規定行人違規闖紅燈穿越馬路依法開罰五百元,若使用手機造成交通阻礙開罰三百元,但駕駛若差點撞到行人就要罰六千元,且無論行人是否違規都要罰,不符比例原則。
對於外界認為行人違規罰則過低,交通部長王國材則說,可再討論提高罰鍰。
另外,有職業駕駛認為未停讓行人加重罰鍰配套措施不完善,昨天號召十多輛計程車繞行交通部抗議,要求交通部做好各路口人車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