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郁
從小個性沉靜,生活規律,接觸舞蹈,大概要從高中時代算起。當時的體育課是位女老師,安排了幾堂土風舞。這種舞動算是眾樂樂的一種;一個班級排成幾列或圍成一圈,腳下輕盈、踩到節拍是重點,比較看不出技巧和曼妙,不過伴隨著簡單明快的旋律,上課算是樂事一樁。
上了大學,活動漸多,而無論是班上交誼、系上同樂或是外校聯絡感情,總不能免俗地來場舞會,因為最為簡便。找個寬敞的房間,擺上點心飲料,放上幾張英文老歌唱片,再搭配著昏黃燈光,女孩們心頭小鹿亂撞,男士則開始精神大振,目光如劍。他們手腳快的箭步向前,往相中的女孩面前一躬身,美人姍姍而起,才子佳人就在眾人豔羨的目光中徐徐入池。剩下的男生女生就痴痴等著下一首歌響起,再玩下一輪的大風吹。
坦白說,來參加舞會的人除了幾個舞棍,通常都是意在舞外,多半是男生來找妞,女生來擇偶,我的出發點卻是大不相同。當時跳舞被教官抓到還要記過的,但我有如初生之犢,有邀必到,而我的目的只有一個:跳快舞。那時迪斯可當紅,我一聽那音樂就腳癢,至今都覺得那是最快意的舞步;我尤其不耐煩慢舞,一個人跳舞暢快淋漓,根本不必求人。
開始對雙人舞感興趣,是因為大三時交了個外校的男友,每星期都帶我到社交舞社團練舞。交際舞講究細節,舞步力道都費斟酌,舞伴的默契尤其重要,找不到合適的搭檔常是味同嚼蠟,甚至折磨。我們從倫巴、恰恰到華爾滋,舞步由青澀到熟練,戀情卻沒有練成正果。隨著他出國我踏入社會,兩年交往就這樣戛然而止。不過,基本舞步已經刻在腦海,一時興起,我還是會隨音樂自己跳上一段。
出了校門找到工作,辦公室附近有家韻律教室,從此有氧和我就結下了不解之緣。我和幾個同事常常拖著一身疲累走進它,下課後,腳下卻輕快無比。迎著晚風在沉靜下來的台北街頭等公車回家,腦中回味著那些舞步和音樂,是我最恬適的記憶。
我喜歡身體的律動和大汗淋漓的快感,而儘管我對電視上轉播的運動舞蹈都可以看得目不轉睛,不過對於舞伴早已不抱希望,尤其在嫁了個連布魯斯都會把我踩傷的男人之後。幸好婚後住家附近開了個韻律社。教室不大,師資常換,但也無妨,只要音樂對位,就算是簡單的八拍,一個鐘頭下來照樣效果卓著,滿身大汗。流汗有排毒作用,就像痛哭流淚有宣洩作用一樣,體內的毒素彷彿都被排除殆盡,低落的心情瞬間大好。
在名著《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中,那位老教授身體還健康的時候,常會提著手提錄音機在廣場上跳得汗流浹背,對比他後來四肢萎縮、連排泄都必須假手他人,更令人唏噓。我常想,未來不是我能夠預見的,但只要我還跳得動,我一定會繼續跳下去。
與人共舞的樂趣很可能不會再有,不如自己跳得渾然忘我吧。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很早就體會到舞動的樂趣,而且樂此不疲。對我來說,身體的舞動是幸福的流動,我相信,那種幸福感不會有枯竭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