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日前發生內湖三總醫師因判斷患者不需開立巴氏量表,遭到家屬毆打。有專家建議不要再以巴氏量表作為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依據之一。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當初跨部會討論結果是失能情形由醫療團隊評估,不然應由誰來認定申請人的失能情況?若要變更,需要再由跨部會研議、審慎處理。
前衛生署副署長張鴻仁率先發難,提及三總醫師被打事件根本原因是政策謬誤,巴氏量表本就不該存在,高齡社會使照顧需求倍增,不該限制申請,政府根本是「設下天羅地網與民作對」,民團也認同,申請外看評估可回歸到長照系統。
依現行規定,長照家庭欲申請外籍看護,第一關需經醫師評估取得巴氏量表,等同是長照家庭可否找外看的決定權全在醫師身上。有些醫師會應家屬要求,冒風險讓患者符合資格開立量表,若醫師不願配合,家屬情急之下「什麼事都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