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預計7月開始陸續設置浮標於龜山島周邊海域,讓周邊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遊艇類和賞鯨,更明確了解活動範圍。圖/資料照片
【本報宜蘭訊】宜蘭縣政府去年在龜山島附近設立公告,畫出距岸邊200公尺左右的水域遊憩活動範圍,區分出容許、限制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範圍,以及小型遊艇與噸位較大的賞鯨船航行避讓區域;縣府擬增設浮球和浮標等,盼讓業者與遊客更明確了解活動範圍。
縣府工旅處表示,龜山島周邊海域是當地重點觀光區域,水域遊憩活動及賞鯨船、遊艇等船隻航道常有重疊,賞鯨船噸位較大,航行帶來的尾浪較強,波及較小的遊艇,甚至是從遊艇下水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遊客,容易造成意外。
去年10月已在岸邊設立公告,畫定距岸200公尺、視漲退潮加減30公尺的範圍內,為水域遊憩活動區域。
縣府參考小琉球設置保麗龍浮球的案例,向海洋委員會申請「龜山島周邊海域提升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50萬元補助款,購置大型浮球等浮標。
預計7月開始陸續設置浮標於龜山島周邊海域,讓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遊客及賞鯨船、遊艇等船隻,更清楚辨識「距岸200加減30公尺」的範圍,周邊是遊艇類航行區域,賞鯨船則須開到更遠的海域。
工旅處表示,浮標直徑約為100公分,目標明顯,且設置閃光燈,船隻夜間也能夠清楚辨識,除非刻意碰撞,否則應該不會發生擦撞意外;賞鯨業者與遊艇業者也樂觀其成,有了浮標後既能避免互相干擾,也不會誤闖非規定海域受罰。
工旅處指出,去年公告水域遊憩活動範圍時,一並規定罰則,一般非營利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的遊客,進入規定外區域,可裁罰1到5萬元;營利性質的業者可裁罰5萬到20萬元,連續違規得連續裁罰,東北角風管處、海巡、岸巡單位也會協助蒐證。
計畫期間為7至12月,浮標設置的工作會在期間內陸續施作,計畫結束後浮標也會繼續守護海岸,相關維護經費由縣府先行支付,後續視使用狀況決定是否向中央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