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法》十三年未修法,台灣仍有二百二十萬人被社會救助體系拒於門外。圖為示意圖。圖/曾原信
【本報台北訊】攸關貧窮者認定資格及照護政策的《社會救助法》(社救法),已長達十三年未修法,「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曾多次倡議,台灣仍有二百二十萬貧窮人民被社會救助體系拒於門外,法制落後日韓二十年,盼衛福部盡快送版本到立法院審議。
昨天多位跨黨派立委表態支持民間版《社會救助法》修法草案,並簽署承諾書,允諾本會期盡速召開公聽會,邀請民團與衛福部對話,並要求衛福部盡速提出修法版本,力拚本屆立委卸任前完成修法。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蘇昭如說,正蒐集各界意見,今年將提出衛福部修法版本,立委、民團於修法草案提出多項訴求,將一併納入討論。行政院表示,尊重衛福部擬定修正草案的時程,等報到行政院後再說明。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提出四大修法主張,包括修改補助申請必須綁定戶籍地等規定、定義居住弱勢及支持階段式協助弱勢脫貧、新增無家者專章、重視貧窮者生活權益。
立委表示,我國貧窮線雖與國際相仿,但實際可獲補助的低收入戶占總人口比例,卻是日、韓貧窮率十分之一,門檻過高導致有需要者被拒於門外。其次,福利資格與「家戶」綁定,排除弱勢無家者及無法設籍的租屋族,斷崖式補助、一刀切的資格認定,更讓貧窮者「不敢脫貧」,難以自立。立委指出,民團推估逾二百二十萬貧窮人口被拒於社會救助體系外,社會安全網顯然太小,支持盡快完成修法,透過階段性協助弱勢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