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由20%降為10%,自2月27日起繼續施行,為期6個月至8月26日止。圖/陳雅玲
【本報台北訊】財政部關務署今(15)日表示,考量國內新冠疫情尚未平息,行政院核定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降幅為法定稅率的50%,意即進口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由20%降為10%,自2月27日起繼續施行,為期6個月至8月26日止。
關務署表示,為持續充足防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之物資供應,確保醫療機構及民眾供需無虞,並協助廠商降低進口成本,財政部依照「關稅法」第71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2月27日起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為期6個月,降幅為法定稅率之50%,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
圖/曾原信
關務署提醒,本次藥用酒精原料機動調降稅率適用期間,是由2月27日起至8月26日止,有關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並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謂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是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是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
新冠疫情爆發3年多,我國自2020年2月27日起,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實施至今年2月26日止將滿3年,今宣布再延長半年,實施期間將延長至3年半。
關務署統計,2020年2月27日起實施至今,藥用酒精原料貨品實際進口量達4547萬公升,累計稅損約1.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