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交部推動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疑案,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昨天指出,只要外交部長指示撥款,「部長說了就算」。目前此案已進入法律程序,錢追不追得回來,外交部可能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但照經驗,拿到債權證明也有可能是廢紙一張。
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前天再度傳喚中間人吳思材,並到他位於台北市天母地區住處搜索。參與承辦本案的檢方人士昨天指出,檢察事務官現場查扣到一台筆記型電腦及部分文件,至於電腦內是否包含案件交涉相關資料,檢方人士則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意說明。
外交部是否評估過把這筆鉅款匯到私人帳戶可能風險?楊德川指出,風險評估是業務單位職責,會計部門無權評估,只管有無預算?撥款程序合不合法?以及撥款後是否有拿回單據報銷?楊德川解釋,只要外交部長指示撥款,財務人員不能反駁或過問,「部長批了,我們就要付款,業務單位叫我們撥款到哪邊就到哪邊」,「沒有規定不可以匯到私人帳戶」。
楊德川說,該款項在二○○六年九月以暫付款的方式支出,至今仍未核銷結案,依程序可保留五年,五年過後若仍未拿回單據報銷結案,必須報請審計機關打成呆帳。打為呆帳的後續處理,楊德川表示,以前沒有案例,目前此案已進入法律程序,外交部可能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但是依照一般經驗,拿到債權證明也不一定追得到錢,也有可能是廢紙一張也不一定。
北檢偵辦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費案,自二日起已陸續傳喚外交部長黃志芳、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吳思材及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等人到案,並搜索吳思材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