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兩大電信合併案宣布至今已1年,不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後,認為頻率程序仍需與數位發展部釐清,決議續行審議。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在2021年底宣布合併。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台灣兩大電信合併案宣布至今已1年,主管機關卻遲遲未做出決議,雖然業者期盼農曆年前能過關,不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4)日早進行實質審查後,認為仍須針對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與國家安全等方面進行討論,且頻率程序仍需與數位發展部釐清,決議續行審議。
NCC今早排定實質審查兩大電信合併案,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頻率管理現在由數位部執掌,數位部去年12月19日已到會說明,後來也有回覆書面意見,但目前仍有相關程序要跟數位部釐清。
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是在2021年底宣布合併案,遠傳、亞太電信則是在去年2月宣布合併,其中一項合併案宣布至今已然超過1年,主管機關遲遲不作出最後決議,對於被合併的兩家小型電信業者也帶來許多經營困擾,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就曾表示,員工陸續離職,目前人力不足,間接也對用戶服務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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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柏宗指出,台灣5家電信業者若變成3家,這也是全球首例,相關程序必須周延,今早委員會進行審查時,也針對歐洲地區合併案例進行分析,並討論台灣是否應該引入MVNO(虛擬行動網路)業者,讓消費者有更多資費選擇。
由於兩周後就是春節,外界相當關注兩大電信合併案是否會在農曆年前做出決議,翁柏宗回應,「過年前還有兩次委員會,下個禮拜就有機會再進行討論」,後續時程仍要看NCC主委陳耀祥排案而定,這段時間也會與數位部持續進行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