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在台中洲際棒球場亂喊「味全龍打假球」,法院依誹謗罪等判他拘役45日。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中訊】李姓男子到台中洲際棒球場看味全龍、中信兄弟比賽,在觀眾席大喊「味全龍打假球」,經工作人員制止還比中指經中華職棒大聯盟報警提告,李起初瞎扯「網路大家都在講,自己只是大膽說出來」;法院認為,李亂喊打假球還被轉播錄下,損及中華職棒大聯盟、球員名譽,依誹謗等判他拘役45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男(51歲)今年5月29日晚上7點在台中洲際棒球場看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舉辦例行賽,當天為味全龍隊與中信兄弟隊比賽,李竟在觀眾席大喊「味全龍打假球」、「味全龍又在打假球喔,不要臉」等語,
中華職棒大聯盟場務人員上前制止時,李還朝他舉左手中指手勢侮辱,經中華職棒大聯盟報警提告;檢方訊時,李坦承有喊打假球,辯稱網路大家也在說假球,自己只是比較大膽說出來,並稱自己有腕隧道症候群,並無比中指意思,但檢方不採信仍依誹謗、公然侮辱罪嫌起訴他。
法院審酌,李男2019年12月才因賭博案件判刑3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認為他這次再犯構成累犯,應予加重其刑。
法院審酌,棒球是我國盛行運動項目,職棒比賽也廣受社會大眾關注參與,李因不滿職棒比賽結果,竟無相當證據及未經查證情形下,憑個人主觀臆測,就在觀眾席大喊打假球,且被現場轉播所錄下,更讓在場觀眾共見共聞。
法院認為,李不僅毀損中華職棒大聯盟名譽,更損及該球隊球員致力建立的運動精神、專業形象,甚至在現場工作人員制止時比中指,所為實不可取,考量李審理時坦承,但中華職棒不願和解,依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各判他拘役40日、10日,應執行45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