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素真
住家靠近雙溪河邊,早上六點多,到雙溪河堤公園做運動,沿著河岸快步走。經過一排濃密的樹林時,看見兩隻黑領椋鳥就站在河堤旁的欄杆上面,互相注視著,鳥喙一上一下,動作很親密,像是一對情侶。想要捕捉難得的畫面,但當我拿起手機時,兩隻鳥同時飛走了。
隔了一會兒,其中一隻又飛回來,站在原來的位置,我馬上按下手機,拍到了。
我繼續快走的行程,才走幾步路,頭被敲了一下,好像是被掉下來的樹枝砸到頭,張望了一下,地上沒樹枝啊!腦中閃過鳥從頭上飛過的畫面,難不成是被牠啄到?也有可能是牠不小心撞到我的頭,因為沒受傷,也就沒理會這件事。
再跨步向前,同樣的事又發生了,才驚覺不妙,牠是特地飛來啄我的頭。
怎麼會這樣呢?我又沒攻擊牠,牠卻連續發動兩次攻擊,這是憤怒的表現。我放慢了腳步,低著頭邊走邊想其中緣由。
沿著河堤走了一大段路後折返,經過原地,牠孤單的身影透露出了原因;之前拿起手機的動作,嚇跑了牠的伴侶。想表示歉意,且向牠認錯,我隔著約五十公尺的距離,注視著牠,對牠說:「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牠雖然聽不懂我的話,但相信一定可以領受到那份誠意。
事後想起這件事,對照日常生活中,人和人的相處,不也是這樣。不經意就會造成一種打擾;一個粗略的動作,就有可能造成對方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