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曆新年將屆,很多民眾準備全家外出旅遊,刑事局提醒民眾務必做好行前的萬全準備,尤其相關旅遊資訊事前都要詳加查證,有時網路上的一些資訊來源未必可靠,稍有不慎可能掉入詐騙陷阱。
由於春節期間各地景點旅館經常爆滿,民宿成為不錯的選擇,但騙徒看準消費者心理,有的在網路上虛設假民宿網站,或是透過郵寄DM廣告單大加宣傳,並聲稱不先預付訂金將一位難求,致使民眾一時不察而匯款,但最後卻落得敗興而歸。
另外,還有一些「以旅遊招攬會員為幌子,變相吸金詐騙」的案例,騙徒先向渡假飯店訂短約或買優惠券,再利用貌美女子向經驗不足的服役官兵推銷所謂的「會員卡」,若是沒有錢入會還可代辦貸款以吸收會員。
刑事局預防科提醒民眾,如果已經決定好行程與旅行社,為預防被詐騙,可以向觀光局、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網站查詢查證代辦的業者是否合法,或親自到旅行社詢問細節;經查證確定沒有問題,記得簽約以保障旅途中不會因旅行社臨時變更,而導致權益受損。
警方表示,簽約時應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業者若未於出發前與旅客訂妥契約,將罰款三萬元;另外,審約期有一天的時間,因此建議民眾千萬不必急著簽約,在核閱「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之後,如果發現有「僅供參考」、「或同級」、轉機或直航等模糊字眼,都應該要求旅行社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