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達成淨零碳排,「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目前僅完成初審,環團、立委、業者昨舉辦記者會表示,母法草案未明確規畫碳費收取後的具體用途,應審慎修法,用來輔導中小企業轉型,不該回頭補助大型排放源。
綠色和平氣候能源專案主任洪昇邦表示,中小企業規模小、資源不充足,轉型遇到困難,包括減碳技術未到位、缺乏碳管理知識、汰換設備太昂貴、買不到足夠綠電,應從未來碳費基金給予資源協助。
高雄中小企協執行長鄭碧齡說,中小企業資源有限,轉型不易,若未來可能徵收碳費,政府應先透過碳費基金提供協助。
環保署表示,若立法院順利通過修法,未來子法就可更明確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