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14日決定對兩大網路巨擘Google、Meta開罰共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24億元)鉅額罰款,並要求兩家業者在搜集、利用用戶於其他公司的使用資訊時,明確告知並給予自由選擇權。
直屬南韓國務總理的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14日召開全體會議,決議以違反個資保護法為由,向Google開罰692億韓元、Meta罰308億韓元。
韓聯社報導指出,這是南韓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首次就線上個人化廣告平台搜集及利用用戶情報相關案件開罰,也是因違反個資保護法罰款規模最大的一次。
南韓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從去年2月開始,對國內主要線上個人化廣告平台的資訊搜集與利用狀況進行盤點,調查結果顯示,Google及Meta公司透過搜集、分析用戶在使用其他公司服務的狀況,調整自家公司服務中顯示的廣告,但並未明確告知客戶,也未事前取得同意。
委員會調查指出,Google至少從2016年至今的6年內,都在未明確告知將搜集用戶使用其他公司服務資訊的狀況下搜集情報,僅將相關條文放在「看更多選項」中,當作基本條文一併同意。
Meta則是從2018年7月14日至今,約4年期間持續搜集用戶資訊,但同樣未明確告知,也沒有取得同意。以Meta旗下的臉書(Facebook)為例,用戶加入時只能利用一次僅顯示短短5行的滾動式視窗,查看長達694行的數據政策,且沒有另外告知法定事項及取得相關同意。
Google及Meta均對14日會議結果感到遺憾,Google表示至今一直都全力保障用戶個資安全,將就這次決議內容與委員會商議。